东莞这些“电动自行车车主”已被高清锁定!别拿生命“闯红灯”
塘厦公安 2026-03-31 12:06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停一停

这是大家熟知的交通规则

然而在日常骑电动自行车

仍有人喜欢和信号灯“抢时间”
图片

案例一:闯红灯致事故 头部触地受重创


图片

△ 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过路口,与右侧路口一辆绿灯放行的小车发生碰撞并摔倒。男子虽戴着安全头盔,但未系好扣带导致头盔在其头部触地前就脱落飞出,结果男子头部遭受重创,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闯红灯遇事故 电动自行车负全责

图片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路段横过马路时闯红灯,导致和一辆小车发生碰撞,王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负全责,小车驾驶人没有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无论是“赶时间”的心理作祟
还是“强者礼让”的认知偏差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都应该有遵守信号灯通行的意识
而非盲目抢行或心存侥幸
如果再叠加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
事故风险会大幅增加…
图片

交警提醒:若因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事故责任认定中往往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近期,东莞交警通过电子监控精准抓拍了一批“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在高清探头下,车牌号清晰可见,希望各位车主引以为戒,遵守交规。

图片

东莞F41425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高龙路交叉口(南向北)

图片

东莞FJ8092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高龙路交叉口(南向北)

图片

东莞AP3000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路与体育路交叉口

图片

东莞B577433

东莞市虎门镇省道122与龙眼路交叉口

图片

东莞DG7792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路与体育路交叉口

图片

东莞BZ1079

东莞市石排镇工业大道与石横大道路口

图片

东莞ER1378

东莞市石排镇工业大道与石横大道路口

图片

惠州F72480

东莞市石排镇工业大道与石横大道路口

图片

东莞EZ1402

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路春风路交叉路口

图片

东莞AH7705

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路春风路交叉路口

图片

东莞X31637

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路春风路交叉路口


图片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希望以上驾驶人能够引以为戒
为了您自身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请严格遵守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
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片

关注并星标/置顶“塘厦公安”

每天打卡看塘厦公安新鲜资讯

信息来源:东莞交警

临时封闭、调整!塘厦人,来往田心请注意

塘厦这些正在玩手机的“马路杀手”,你们被曝光了…

塘厦72岁老人记不清路,却不忘抱紧怀里1岁的孩子

请绕行!途经塘厦这条高速公路单向封闭施工

图片


图片


图片

  •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东莞,闯红灯,东莞市,石横大道路口,振华,交通规则,车主,路口,大道
阅读   0
点赞   0
zdg 小编
2026-03-31 12:06:32
推荐
即时
loading...
点击开启小窗播放
微信方法